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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2022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4名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8-21 16: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21       报名截止:2022-08-27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共4名,涉及府山街道、灵芝街道、鉴湖街道、孙端街道4个街道,招录后将安排至上述镇街从事民政业务工作(薪酬、待遇,基本参照社区专职工作者1-12级执行);具体报考岗位与数量等详见《2022年度越城区民政局第二批公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并安心民政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镇街户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2.地点:越城区婚姻登记处(胜利东路600号一楼北侧),联系电话:0575-85122830,85725969。

  3.相关要求: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其中1张贴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本公告规定附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4.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时请配合做好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测量体温工作。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凭证。

  (三)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考虑核减招录人数。

  笔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测量体温。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予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短信!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短信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5分,并提供证书原件,三者不能累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2分。二者(资格证书和社工专业)取其一。

  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越城区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另有单位就职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8月17日止。

  4.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当年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本次招考的岗位本年度出现缺员,将视情况从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5.受疫情影响,请考生在招考结束前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以免错漏信息。

  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0575-85122830、85725969。

  7.招聘各环节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6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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